乐意资讯,让建材新闻离你更近

建设方让施工方垫资等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行业新闻

描述:上月国务院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将在下月起正式施行。 此项新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效力不是普通部委文件可比。

上月国务院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将在下月起正式施行。

此项新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效力不是普通部委文件可比。

来源:(国务院第712号文件)


此条例明确要求:


一、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不得随意压缩工期: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及时竣工决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条例由李克强总理亲自签发,可见国家对其重视程度,近年来,施工企业垫资做项目的事情屡见不鲜,此次将政府投资相关部门纳入清理范围,也是为了保护施工安全发展的一剂猛药。


来源(发改委796号文件)


随后国家发改委官网也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投资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部门严格执行!


一、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的现行制度。


对政府投资方向、资金筹措、投资方式、决策程序、投资计划、概算控制等方面违反《条例》的内容,一律要统一到上位法的规定上来。

有关规定的主要内容违反《条例》的,应当予以废止;

个别条款与《条例》不一致的,应当进行修订;


二、清理范围


与政府投资相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都应纳入清理范围。


三、进度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之日起,政府投资管理规定与《条例》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相关工作以《条例》规定为准。

国家和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于2019年7月1日之前,确定需要清理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单及清理意见;

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修订、废止程序。


“垫资施工承包”,指建设方(企业/政府)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付给施工方工程款,而是施工方为企业/政府预先垫付工程款,建设完成后再由建设方进行偿付。

现如今许多工程公司不敢再碰垫资工程项目了,垫资工程很有可能让你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在工程行业竞争相当惨烈的如今,很多工程企业为了拿到项目不惜垫资寻求高利贷以达成合作,如果垫点小钱还好,遇到大工程往往入不敷出。


等钱借了,工程干完了,工程款却不像甲方承诺的那么好拿。不催不给,语气重了,嫌你说话难听不给,好言相劝,也不把你当回事,这个烫手的山芋就这么放在手里,要知道很多施工方都是等着给手里的兄弟结账的,他们也要生活。


在目前的大背景下,很多新建项目需要施工方垫资:部分政府项目也存在要求垫资,以审计的名义拖延工程款。


相信此次条例会极大的改善施工企业的困境,解决工程款、工资等拖欠问题,每一名建筑工人的血汗都铸就了我们现在所感受到便利!


愿所有建筑人生活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 : Administrator]

国家发改委  

<< 宝钢股份社企共建落实环保新要求,构建“示范性城市钢厂”     |     北京市发布新版建材禁止目录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