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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购” 实乃“赌博”

来源 : 中国商报

描述:虽然目前消费者日趋理性,疯狂购买“1元购”产品的人并不普遍,然而就法律上而言,“1元购”依旧是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一旦出了问题消费者很难进行维权,这种打着电商创新旗帜变相销售商品的行为仍需得到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或依法取缔。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1元钱可能是一包餐巾纸、一瓶矿泉水、一支棒棒糖,但是近几年来,“1元购”的概念在网络上盛行,消费者在网上只需花费1元钱就可以买到动辄五六千元的苹果手机、电脑,价值数万元的黄金,甚至是几十万元的宝马汽车等等。

作为一种新型互联网产品,为了博得眼球争取更多的入口流量,“1元购”常见于各大网络平台。百度搜索“1元购”,找到相关的网页约1340万个,跳出来的纷纷是不同公司开设的“1元购”电子商城,其中不乏一些网络巨头与电商平台,如京东首页上的“1元抢宝”专区,网易的“1元夺宝”等。

不合法“销售”

“1元购”网站并非销售实物,而是销售中奖机会,属于彩票游戏。我国合法彩票只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两种,其他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擅自发行或变相发行的彩票,均不合法。

到底什么是“1元购”呢?顾名思义,“1元购”是把一件商品平分成若干“等份”出售,每份1元,消费者下单成功后即可获得一个特定的号码,这些号码由系统随机分配,当一件商品所有“等份”全部售出后,商家会根据特定公式计算后抽取号码,最终被抽到号码的幸运者即可获得此件商品。

同时,“1元购”并不仅仅局限于概念上的“1元钱”,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50元、100元,甚至更多金额的号码参与抽奖,以此加大中奖的几率。“1元购”的玩法是:例如一件商品市场价为1000元,“1元夺宝”往往设置凑满1500人次开奖。1人次相当于1元,消费者可自己决定买多少人次,买1元钱,中奖概率是1/1500;买1000元钱,中奖概率是2/3,依次类推。

如一台标价7280元的64G iphone6S plus手机,系统分配8000个夺宝号码,每满所需人次,网站会抽出幸运夺宝号码,拥有幸运夺宝号码的人能获得这个商品。网络平台商品种类繁多,记者观察到,“1元购”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汽车、黄金、电子产品等高价值商品,通过利用网络销售的运营方式,诱导消费者付款1元、10元、百元以博取超过其付款额千倍、万倍的商品,鼓励加倍付款博取更高的中奖概率。

然而,“天上免费掉馅饼”的好事真的存在吗?

5月26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发出第三十一次行业通报指出,当下网络上很多购物平台以电子商务创新为名,开设所谓“1元夺宝”或“1元云购”等变相赌博的平台,引诱网友不理性投入。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也频频曝出“1元购”涉嫌诈骗、监管不到位、暗箱操作、货品以次充好、消费者无节制投入导致倾家荡产等新闻。

相关人士指出,“1元购”网站并非销售实物,而是销售中奖机会,属于彩票游戏。我国合法彩票只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两种,其他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擅自发行或变相发行的彩票,均不合法。不合法即代表该模式不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相当于地下赌庄,平台方亦存在随时卷款跑路的可能性,用户利益无法保证。“1元购”这种以商品销售行为进行掩盖,公然开设网络赌场的网络博彩行为,相当于一个个庄家利用互联网开设了一个个线上赌场。

暗箱操作

“1元购”的中奖算法大部分是“商品最后购买时间前网站所有商品的最后50至100条购买时间记录”,“1元购”平台对这些数据是可控的。

此外,“1元购”的游戏规则不透明,被指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1元购”的中奖算法大部分是“商品最后购买时间前网站所有商品的最后50至100条购买时间记录”,虽然是取自服务器时间且精确到毫秒,但这属于站内数据,而站内数据意味着“1元购”平台对这些数据是可控的。在一个自定游戏规则,且缺乏有效监督的网络平台,很难保证公平公正。

北京的王先生在“1元云购”网站进行注册后,随机观察了某一天的交易记录,比如手机类,他统计了一天的数据,发现有些同类ID号被抽中的几率很高,而且不少账号的投入金额都比较小,怀疑系该网站内部员工参与了云购。

而在这之前,河北的纪先生也在网上发帖投诉称该网站涉嫌变相赌博。他认为,1元云购无封顶和不限制每人购买次数,有购买1元也有购买几百元,更有甚者几千元的。纪先生疑惑了,这样庞大的资金购买是否是变相的赌博呢?

针对消费者质疑,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冉给出了以往团购网的相似案例:

早在2011年4月底,北京海淀工商分局开展针对网络团购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团购网站24券被查出存在涉嫌“变相发行彩票”、“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问题。

海淀工商分局检查24券时发现,在其网站“往期团购”一栏中,一则“1元中价值28万元钻戒”的团购信息被工商部门指出涉嫌违法经营。海淀工商分局执法队负责人刘永表示,该团购关键是让消费者花费1元购买1个抽奖号码,而不是直接进行团购,在购买日期截止之后会抽取1个号码从而获得钻戒,这一行为首先属于有奖销售,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家在进行有奖销售时,奖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所以24券已经涉嫌违法销售。其次,其行为已经构成“以抽奖方式变相发行彩票”,根据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该网站也未具备发行彩票的资质。

李冉认为,“发行彩票是一种博彩行为,是与赌博属于同一性质的行为。该网站涉嫌变相发行彩票,因此,可以理解为是涉嫌变相赌博。”

而从法律方面,李冉提醒消费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网站上认购是属于投彩的一种行为,对于结果应当有清楚明确的认识,这与传统的买卖行为是不同的;其次,由于此类网站的运营有可能未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因此销售行为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销售可能会被停止、终止,网站有可能面临处罚的风险,而消费者有可能无法获得损失的弥补或赔偿;对于抽奖的公开公平性,也是消费者无法看到和把控的,因此可能出现欺诈行为,使消费者受到经济利益的损害。

现在仍然可见于大型电商及网络平台上的“1元购”,其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品牌的背书,消费者相信这些电商巨头、互联网巨头不会轻易“跑路”并且仍然抱着侥幸中奖的心态。

但业内人士也指出,监管部门应认识到,虽然目前消费者日趋理性,疯狂购买“1元购”产品的人并不普遍,然而就法律上而言,“1元购”依旧是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一旦出了问题消费者很难进行维权,这种打着电商创新旗帜变相销售商品的行为仍需得到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或依法取缔。

[责任编辑 : carl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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